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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十大举措》的通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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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北海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税务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制定了《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十大举措》。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十大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十大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税务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迅速有力落地实施“推进办税便利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推进‘354560’提速行动、优化市场环境”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有力促进北海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结合北海实际,制定了10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刻认识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感,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迎难而上、动真碰硬,勇于创新、奋发有为,努力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排头兵”,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推动实现新时代广西北海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争创一流”的目标要求,立足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新优势,进一步回应和满足广大纳税人对税收秩序和税收环境的期待,切实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加快推进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税收营商环境进入全区先进行列,为新时代广西北海发展贡献税收力量。

以“互联网+税务”为助力,高举服务大旗、坚守公正执法等十大举措,深入实施“四大会战”,助力舞起“四个龙头”,通过提供深层次优质纳税服务,让纳税人税收负担更轻、报送资料更少、办税流程更简、办税时间更短、办税手段更优,创响具有北海特色的税务服务品牌,为北海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作风建设,营造“亲”“清”税收环境

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1+1>2”的整体思路,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一是结合北海市委提出的“三坚持两改变”,在干部队伍中树立“重担当、戒推诿,重服务、戒官气,重效率、戒慵懒”的工作理念,提高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增强服务北海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将思想统一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中来。二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慵懒散”和“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加大问责力度,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设立党员示范岗、星级办税服务岗引领带动服务质量提升。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便民办税质效

结合纳税人分布情况,对现有办税服务厅重新合理规划,使市区纳税人15分钟内便能到达最近的办税服务厅,打造“一刻钟”办税服务圈。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厅窗口功能设置,实现涉税业务“一窗办”。在全区税务系统率先实现所有全职能办税服务厅“1+1”模式办税。同时,拓展“e税通”、“掌讯通”的应用功能,优化拓展自助办税终端功能,探索实现包括房屋租赁在内的所有发票自助代开服务,大幅提升办税效率。

(三)高举服务大旗,助力舞起“四个龙头”

1.提速出口退税服务,扶持出口企业发展,助力舞起北部湾经济区扩大开放合作的龙头。对管理类别为三类及以上的出口企业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将办理出口退税时间分别提速至5、10、15个工作日内。

2.积极争取国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在广西北海落地,加快舞起临港产业尤其是电子信息产业升级发展的龙头。认真落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促进北海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发展,使试点企业既可以享受一般产业园区内的优惠政策,又可以享受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特殊政策,充分发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作用。

3.落实税收惠农政策,加大力度支持舞起海洋经济发展的龙头。

4.深化推进“营改增”改革政策落地,加速滨海舞起旅游发展的龙头。

(四)坚守公正执法,助推建设“效能北海”

1.公开税收权责清单。把税收权力运行和责任履行置于公开监督之下,确保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相同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在执行主体、履责方式、追责机制上保持统一规范,保障依法治税又提高办事效能。

2.规范税收处罚执法。细化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增强执法的统一性,促进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一个尺度”“一个标准”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3.统筹开展税务检查。加强税务检查计划和实施的统筹,合并相关检查事项统一开展,规范和减少税务检查次数,避免对同一纳税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最大限度让纳税人用心创业、安心营商、放心经商。

4.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除线索明显的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按规定程序直接立案检查外,其他税务稽查对象均在“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中随机抽取,相应随机或者竞标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5.惩戒重大违法失信。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曝光税收违法典型案件,并对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等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公平市场竞争。

(五)依托信息技术,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1.建立与工商、公安、民政等多部门信息交换机制,拓宽信息采集、查询渠道,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打通资源共享“最后一公里”。

2.依托“互联网+税务”平台,大力整合纳税申报、发票服务、信息登记等多功能电子税务局,推行涉税业务全程网上办和发票网上申领,大力推进办税无纸化和出口退税无纸化,让“数据多走网路”,“纳税人少跑马路”,打通便民办税“最后一公里”。

3.落实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手机扫一扫便通过“二维码”获取110项办税措施和营改增指南,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六)密切部门合作,全力提速“354560”行动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协同工商部门在设立登记时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工作,做好涉税事项办理提醒服务,取消税务登记事项,简化开办流程。

2.与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3.推广应用综合治税平台。通过综合治税平台,向政府其他部门推送企业涉税信息,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促进企业建设项目许可办理提速。

(七)落实税收优惠,促进企业减负增效

1.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重点宣传,扩大纳税人对优惠政策的熟识度。

2.结合“一带一路”政策实施,推动“走出去”企业发展。积极落实税收协定政策,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保障我市“走出去”企业的合法权益。

3.抓住国家加大西部开发开放的有利机遇,服务“引进来”企业。通过针对性政策推送,让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4.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分析工作。通过日常管理、动态管理、汇总管理等手段进行跟踪反馈,做好统计分析,为北海市经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5.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落实。采取点对点服务方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辅导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扩大经营,规范核算,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扶贫攻坚的排头兵。

(八)深化银税互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大力倡导“以信授信、以信养信”,提升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对“银税互动”的知晓度,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和活跃度。

2.借助“诚税易贷”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机构和税务机关数据共享,持续扩大参与“银税互动”银行范围和数量。

3.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通过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运用,配合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做好“惠企贷”重点企业入池评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九)问计问需于民,融入地方发展大局

1.全面开展 “大宣讲”活动。以实体和网上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为宣讲主阵地,以税务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为传播平台,积极向纳税人宣传“广西纳税人学堂”,引导纳税人自学政策,进行网上咨询。

2.全面开展 “大走访”活动。主动贴近纳税人问需求、问困难、问建议,多渠道收集纳税人需求。举办“两会代表委员话春风”税企活动,积极为北海发展广开言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辖区企业,一对一为企业送政策,积极做好税收辅导。

3.全面开展“大分析”活动。通过涉税系统大数据分析,对纳税人办税行为偏好进行统计分析,以需求引导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差别化纳税服务。

(十)服务重点企业,促北部湾经济腾飞

1.推进北部湾区域大企业税务服务同城化。建立以“促进北部湾地区税收服务与管理统一”为合作目标,形成跨区税收合作框架,开启跨区合作新模式。签订《北部湾区域税收服务与管理合作框架协议》,整合跨区域税收服务资源,形成管理合力,为跨区域企业集团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2.坚持服务和管理并重,重点做好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组织专业骨干,打造大企业管理服务团队,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体系,为大企业制定税收风险控制手册,提高大企业税收风险防控能力,让企业放心经营。

3.发挥税收大数据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整合北部湾区域税收数据,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加强数据应用增值,针对北部湾区域特色经济,认真研究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形成有深度、有创意、有思路、有建议的报告,服务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强化统筹思维,着眼于理清各项工作的内在关联,分清主次、区别轻重,抓住关键、把握重点,既保证正常工作不断线,又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不停步,形成“一子落而满盘活”的良好工作局面。同时要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坚守北海税务人的匠心精神,以踏实负责的工作态度,以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以注重细节的工作方法,精细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二)加强创新引领。鼓励各单位(部门)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着力创新服务举措,激发创新热情,要敢于正视自身差距和不足,打破固化思维,从纳税人角度出发,在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善于求变、大胆创新,在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让纳税人体验感更好、获得感更强、满意度更高。市级税务机关要对基层税务机关的创新举措和工作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逐步建立起“收集筛选、反馈改进、复制推广”的创新引领工作机制,形成北海税收服务品牌。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注重导向,实事求是,重诺守信,坚定纳税人对税收营商环境的信心;注重内容,向社会、向纳税人主动宣传推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度和措施,增进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注重实效,主动宣传总结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个体受益、整体普惠的鲜活实例,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税收营商环境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对各项工作措施推进情况按月开展督查督办,扎实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各项措施按时按质完成。各单位(部门)对需要承接细化的任务及时分解到岗到人,对需要推广应用的工作抓好各项成果落实,确保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各单位(部门)在工作中敷衍塞责、落实的,将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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