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关于统一港口区、防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3.关于统一港口区、防城区房产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4.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各类市场征收房产税政策的通知
5.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6.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废止的公告
7.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关于统一港口区、防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1997年5月30日
防地税发〔1997〕126号
2
关于统一港口区、防城区房产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1998年2月19日
防地税发〔1998〕32号
3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各类市场征收房产税政策的通知
2009年12月7日
防地税发〔2009〕139号
4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2015年8月31日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5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废止的公告
2017年11月24日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6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2018年1月26日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