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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钦港税发〔2019〕3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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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及钦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要求,钦州港区税务局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为确保“春风行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持续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释放更为明显的改革红利、构建更加惠民的服务格局、推行更具便利的办税举措、打造更有质量的税收营商环境,通过一系列政策性惠民、服务性便民的务实措施,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所需所急所盼,给纳税人和缴费人带来更丰富、更直接、更切实的获得感。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以实施减税降费为第一要务,以纳税人和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以深化税收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抓手,突出减税降费、快捷便利、稳定高效、协同共赢,进一步创响特色鲜明的纳税服务品牌,充分展示新税务有新担当,新服务有新作为。

(二)具体目标

税费负担更轻。确保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受益企业100%享受到位,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办税效率更高。各业务环节同步进行优化,事项更简、资料更少、办税更易,便利程度不断提高,到2019年底纳税人办税事项减少10%以上,报送资料再精简30%以上,平均纳税时间压缩至150小时以内,90%事项最多跑一次。

智能办税更优。建设强大稳定、智能高效的税收信息化体系,纳税人依申请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办税渠道更通畅。

协同共赢更强。担当主责,跨前一步、主动对接,在部门合作、社会协同等方面精准发力,尤其是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实现点上

三、行动内容

(一)突出减税降费,实现税费负担更轻

1.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采取有效举措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和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小微企业服务联络机制,设立小微企业服务联络员。

2.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以减免税政策效应、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重点行业、重大发展战略、区域比较、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开展分析,撰写高质量的税收经济分析报告,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发挥税收经济分析以税咨政职能作用。

3.扩大个人所得税改革影响力。推进“个税改革惠民众,改革红包我会领”等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根据税务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明确的个人所得税宣传口径,紧扣时间节点,依托地方权威媒体,帮助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方便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

4.推送减税降费提醒服务。依托电子税务局,对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申报时提供优惠政策享受提醒服务,帮助纳税人“应享尽享”。针对减税降费内容开展精准化培训辅导,研究制定宣传计划,多渠道开展宣传辅导,营造减税降费良好舆论环境,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及时对纳税人的咨询进行反馈。

5.强化纳税人权益维护。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办税堵点和投诉反映突出问题,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拓展征纳沟通渠道,增进征纳理解互信,有效减少因政策理解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纳税服务投诉。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沟通机制、问责机制。

(二)突出快捷便利,实现办税效率更高

6.精简资料报送。自动读取已有信息数据,减少纳税人房产、土地等同一信息的重复采集。清理税务证明事项,落实税务总局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共享等渠道取消享受“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证明、纸质车购税完税证明、《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对纳税人申请频率高、上下游关联度高的频发业务按照一张表、一次办的方式整合简并办理的要求。落实扩大税收优惠备案改备查范围,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时,除特定情形外免予向税务机关备案,改为直接申报享受方式,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7.简化业务流程。推进办税电子化和无纸化,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推动确立电子资料在税务领域的法律效力,实现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取消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调整”等人工核定事项,由系统根据已采集纳税人信息自动核定发票领用数量并动态调整。优化海关缴款书抵扣方式,将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海关缴款书纳入选择确认范围。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审批。符合简易处罚的违法违章行为,实现简易处罚全程网上办理。推行发票办理、纳税申报、优惠办理、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涉税专业服务等7个方面“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

8.简化纳税申报。推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按月改按季。推行一键申报,对零申报、房屋出租申报等申报数据相对固定项目,提供自动读取系统数据,一键即可确认申报。

9.提速退税办理。确保正常出口退税的审核办理平均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推广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对于多缴税款办理退抵税,能够在核心征管系统查询到申报信息、完税信息的,不再提供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复印件等纸质凭证,退库时间压缩30%。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多缴退税电子化,退税申请、退税审核、退库办理业务流程网上办理各项措施,实现车船税退税网上全流程办理。

10.优化发票办理。完善增值税发票发放管理操作指引,优化发票增量升位操作流程。积极推进发票领用分类分级管理,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按需领用发票,满足守信纳税人发票领用需求。扩大发票事项同城通办范围,将发票票种核定列入同城通办事项。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试点。在向纳税人推送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的同时,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的归集推送和共享共用。进一步降低发票邮政寄递成本,扩展发票领用和代开的网上申请、邮寄送达业务。优化代开发票管理,以发票专用章代替公章,对已通过实名采集及认证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时可免予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1.扩大电子发票应用。加大电子发票推行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向纳税人宣传推广电子发票,推行起征点以下纳税人代开电子发票,实现开票、取票的便利化。

12.提升缴费便利。提供网上办、移动办、自助办便利缴费方式,推行社保证明网上查验,缴费人政策性减负无需申请即可自动享受。推动自然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推动通过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为自然人办理缴纳税费提供便利。实现以网签方式办理“授权(委托)划缴协议”事项。协调解决机关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无法签约扣费问题,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办理社保费缴费业务。

13.优化重点税源企业服务。升级税企沟通方式,落实大企业联络员工作机制,为有需要的千户集团指定联络员,提供一对一的纳税服务。加强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服务,依申请为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协调跨区域、跨税种复杂涉税事项的处理。选择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完善、遵从意愿强的大企业集团、重点税源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并加强跟踪服务。

14.做好“走出去”企业政策服务。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持续做好越南和泰国国别投资指南的更新完善工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涉外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三)突出稳定高效,实现智能办税更优

15.构建办税服务厅工作机制。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实时关注办税服务厅动态,及时解决出现拥堵现象。组建运维团队,快速解决堵点问题。持续查找影响纳税人、缴费人便利办事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16.拓展离厅式自助办税缴费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外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缴费设备,构建社会化便民办税服务网络,解决非注册自然人商业行为、大众临时经营行为、百姓偶发商业行为的“开票烦、缴税难”,以及便利缴费人办事。

17.配合完善电子税务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工作安排做好电子税务局PC端、手机端与相关应用系统数据互通、一体运行工作。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持续完善电子税务局建设,以平台运行稳定为基础,重点针对纳税人的适应期、功能的实用性、操作的简便度,不断优化电子税务局业务功能,提高纳税人办税体验。持续推广使用电子税务局,减少纳税人办税成本。

18.优化信息系统运维。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对纳税人端、税务人端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提高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通过信息服务资源应用预判测试、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做好事前、事中应急准备工作,畅通业务办理渠道。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对涉税应用系统供应商和运维服务商运维服务的工作评价机制,引导涉税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商提升运维服务能力。

(四)突出互促共赢,实现协同共赢更强

19.持续推进“一门办”。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助力政务服务事项“一事通办”,方便广大纳税人集中办理政务服务。

20.便利企业准入和退出办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作,通过减少资料报送、加强信息共享,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流程,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将登记信息确认、实名信息采集与发票票种核定环节合并办理,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办纳税人发票即时领用。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跨区迁移即时办结。

21.推行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申请材料简化为“申请书、房屋交易(网签)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增值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不征税证明(自然人转让住房的除外)”4项,办理环节减少至“受理、审核征税、登簿发证”3个,实现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22.提升涉税专业服务水准。严格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实施信用评价与信用积分管理,加大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力度。整治和防范“黑中介”“中介黑”行为。

23.扩大“银税互动”惠及范围。扩大“银税互动”覆盖面,配合钦州市税务局建立钦州市“银税互动”工作督促协调、总结推广和奖惩机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税务部门依法提供的纳税信用和纳税信息开发信用类贷款产品,扩大参与“银税互动”商业银行的范围和数量。扩大“银税互动”惠及面,将“银税互动”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B 级拓展至M、C级。

24.深化纳税信用服务。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等渠道向纳税人推送纳税信用信息提醒,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自身的纳税信用变化情况。做好纳税信用的复评、补评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修复纳税信用,纳税信用信息同步推送“信用钦州”共享。

25.探索实施纳税信用动态计分管理模式。推广应用“纳税信用动态积分管理系统”,对纳税人信用情况进行排名,并采取措施给予更多办税便利,提高纳税遵从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各股室要站在机构改革的新起点上,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各股室要按照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的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强化协作,统一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地。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体平台、地方主流媒体和税收宣传月等开展专题活动,加强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的宣传报道,通过现场观摩、优秀活动项目评选等方式开展经验交流,促进创新能力共同提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压实责任。纳税服务股要对“春风行动”重点举措实施和活动开展建立提醒、督办的协调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做好跟踪问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上级进行反馈;按要求分季度将阶段性进展情况向上级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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