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关于推行“无收入不申报”管理方式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推行“无收入不申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高质量支持和服务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推进办税更加便利化,为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减轻负担,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决定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创新推行“无收入不申报”的征管措施。
二、推行“无收入不申报”的时间
对公告施行后新办理纳税人身份信息确认的纳税人(缴费人)推行,对公告施行前已办理纳税人身份信息确认的纳税人(缴费人)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
三、推行“无收入不申报”的范围是哪些纳税人?
现阶段,推行“无收入不申报”的纳税人范围为所有新办理纳税人身份信息确认的纳税人(缴费人)。
四、“无收入不申报”具体指什么?
无收入不申报,是指对在一个或多个纳税期内没有取得应税收入,或者没有所得,或者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或者没有保有应税财产等情形的纳税人(缴费人),税务机关将其纳税期限确定为按次,暂不需要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管理方式。
税务机关通过将其纳税期限设置为按次的办法,使其暂不需要按期进行申报,从而极大地减少申报次数,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
对公告施行后新办理纳税人身份信息确认的纳税人(缴费人),税务机关通过预先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设置规则的办法,自动将纳税人(缴费人)的纳税期限设置为按次;对公告施行前已办理纳税人身份信息确认的纳税人(缴费人),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或者纳税人的要求,将纳税期限修改为按“次”。
五、“无收入不申报”是所有税(费)种都适用吗?
不是。社会保险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暂不适用“无收入不申报”办法。
六、推行“无收入不申报”以后,是不是不再开展催报工作?
不是。税务机关对推行“无收入不申报”的相关税(费)种不再进行日常催报,但对纳税人(缴费人)不推行“无收入不申报”的其他税(费)种以及纳税评估、稽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应申报未申报行为仍进行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