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于9月30日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3个派出机构。自2018年9月30日起,挂牌成立机构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
一、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本地区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重点税源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61号
邮编:537100
电话:0775-4558737
二、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协助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领取的车辆购置税票证。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349-1号
邮编:537100
电话:0775-4565060
三、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贵港市港北区、贵港市港南区、贵港市覃塘区、桂平市、平南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61号
邮编:537100
电话:0775-4565460
四、其他事项
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相关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