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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贵港市财政局
关于贵港市慈善总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


贵市税函〔2021〕4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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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慈善总会:

《贵港市慈善总会关于申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贵港市慈善总会是贵港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50800MJN526660C),主要业务范围:团结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募集慈善资金;开展社会救助和社区服务工作;开展慈善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市内各地的慈善团体;出版有关慈善方面的书刊。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贵港市慈善总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凭贵港市民政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年度内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贵港市慈善总会取得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请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贵港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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