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确保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涉税事项更加便利高效,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决定对原玉林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10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原玉林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玉州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福绵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陆川县税务局;2018年11月1日起,原玉林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全部到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业务,同城通办业务可在玉林市城区范围内任一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本次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及“三方协议”批量重新验证由系统后台自动完成,无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对于确因纳税人原因造成银行账户不能批量重新验证的,由调整后主管局通知纳税人进行重签。
三、纳税人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玉林市税务局频道,接收和关注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的相关信息。
四、纳税人如发现主管税务机关信息与本通告规定不符,导致无法办理的,请联系各办税厅或原税收管理员进行核实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