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经省政府批准,“十三五”期间,免征我省金融机构系统内往来利息收入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