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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广西所属地市崇左市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收费信息公示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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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单位:崇左市税务局

主管部门: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管热线:12315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范围

(对象)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减免政策

是否

涉企

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凡在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绿地或砍伐、移植、损坏园林植物的临时占用人

关于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收费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1]308号)附件:收费项目、标准表

关于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收费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1]308号)

根据《关于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桂财综〔2016〕29号)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对企业免予征收

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城以上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1.住宅类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收费标准:

设区城市:基准地价+绿化工程建设费(200元)

县级市:[基准地价+绿化工程建设费(200元)]×80%

县城:[基准地价+绿化工程建设费(200元)]×60%

2.商业用地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按最高不超住宅用地收费标准120%收取

3. 工业和其他用地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按最高不超住宅用地收费标准80%收取。

关于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12]36号)

根据《关于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桂财综〔2016〕29号)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对企业免予征收

注:1.收费性质选填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2.收费依据填写收费政策文件名称及批准收费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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