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螺城税务分局、螺阳税务分局、黄塘税务分局、崇武税务分局、东岭税务分局、净峰税务分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一)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惠安县螺阳镇霞光村惠华路91号,邮政编码:362199。
(二)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建设南路115号,邮政编码:362199。
(三)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螺城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建设南路115号,邮政编码:362199。(四)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螺阳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惠安县螺阳镇霞光村惠华路91号,邮政编码:362199。
(五)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黄塘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惠安县黄塘镇省吟村小后店132号,邮政编码:362101。
(六)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崇武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惠安县崇武镇西华村莲岛西路212号,邮政编码:362131。
(七)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东岭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惠安县惠东工业园区办公大楼,邮政编码:362141。
(八)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净峰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惠安县山霞镇山霞街200号,邮政编码:362132。
二、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螺城税务分局、螺阳税务分局、黄塘税务分局、崇武税务分局、东岭税务分局、净峰税务分局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