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我局税务机构变化情况,现将调整后我局所属税务分局征管范围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建瓯市水西路252号,邮政编码:353100 。
二、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和金融保险行业,税务总局千户集团企业的税源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办公地址:建瓯市西大街158号,邮政编码:353100。
三、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芝山税务分局
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建安街道办事处,芝山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办公地址:建瓯市西大街158号,邮政编码:353100。
四、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瓯宁税务分局
负责瓯宁街道办事处,通济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建筑业行业纳税人、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办公地址:建瓯市水西路252号,邮政编码:353100 。。
五、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东游税务分局
负责东游镇、川石乡、水源乡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建筑业行业纳税人、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办公地址:福建省建瓯市东游镇金狮路157号;邮政编码:353123。
六、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东峰税务分局
负责东峰镇、顺阳乡、龙村乡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建筑业行业纳税人、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办公地址:福建省建瓯市东峰镇南桥街180号;邮政编码:353121。
七、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南雅税务分局
负责南雅镇、迪口镇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建筑业行业纳税人、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办公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南雅镇村部路1号;邮政编码:353101。
八、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徐墩税务分局
负责徐墩镇、吉阳镇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建筑业行业纳税人、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办公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徐墩镇中山一路9号;邮政编码:353103。
九、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小桥税务分局
负责小桥镇、玉山镇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建筑业行业纳税人、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办公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小桥镇小桥村桥北路80号,邮政编码:353131。
十、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小松税务分局
负责小松镇、房道镇行政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建筑业行业纳税人、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除外)。
办公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小松镇小松街4号;邮政编码:353111。
本公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对于征管范围调整带来的不便,敬请纳税人谅解。
《建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税收征管范围的公告》(建瓯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3号)、《建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税收征管范围的公告》(建瓯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1号)、《福建省建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税收征管范围的公告》(建瓯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