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部分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湖滨税务分局、宝盖税务分局、祥芝税务分局、蚶江税务分局、灵秀税务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一)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E区、F区,邮政编码:362700。
(二)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石狮市宝盖镇九二东路98号税务大楼4楼,邮政编码:362700。
(三)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湖滨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石狮市湖滨街道办事处花园路58号2楼,邮政编码:362700。
(四)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宝盖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石狮市宝盖镇九二东路98号税务大楼4楼,邮政编码:362700。
(五)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祥芝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石狮市祥芝镇祥业路8号,邮政编码:362700。
(六)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蚶江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石狮市蚶江镇蚶江村文虎路647-649号,邮政编码:362700。(由于房屋规划整理需要一定时间,无法按期挂牌办公,目前临时办公地址暂定为石狮市湖滨街道办事处花园路58号2楼。)
(七)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灵秀税务所办公地址为:石狮市灵秀镇钞坑村石龙路267号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邮政编码:362700。
二、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湖滨税务分局、宝盖税务分局、祥芝税务分局、蚶江税务分局、灵秀税务所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