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正式挂牌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承继原泉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正式挂牌后,原泉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新税务稽查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原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四、涉税违法行为检举方式。单位和个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可采用书信、网络、电话、来访等方式。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552号,邮政编码:362000;举报电话:0591-12366、0595-22115393;网络举报: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