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北厝税务所、中楼税务所、潭城税务所、稽查局等7个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为: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企业总部大厦)2层,邮政编码:350400,联系电话:0591-62568670。
(二)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办公地址为: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125号(原区国税局办公楼),邮政编码:350400,联系电话:0591-23135677。
(三)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办公地址为: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125号(原区国税局办公楼),邮政编码:350400,联系电话:0591-24334586。
(四)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北厝税务所办公地址为: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企业总部大厦)10层,邮政编码:350400,联系电话:0591-86161377。
(五)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中楼税务所办公地址为:福建省平潭县中楼乡井孟兜63号(原县地税局中楼所),邮政编码:350400,联系电话:0591-24339925。
(六)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潭城税务所办公地址为: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125号(原区国税局办公楼),邮政编码:350400,联系电话:0591-86162177。
(七)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125号(原区国税局办公楼),邮政编码:350400,联系电话:0591-24339706。
二、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北厝税务所、中楼税务所、潭城税务所、稽查局等7个派出机构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