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大决定,经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核准,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设立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古峰税务分局,现就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古峰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
一、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东环中路159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翠屏路北段2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古峰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翠屏路北段2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