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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
关于部分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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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大决定,经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核准,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设立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古峰税务分局,现就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古峰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

一、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东环中路159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翠屏路北段2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古峰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翠屏路北段2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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