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峰尾税务分局的办公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一)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121号(北部办公区1楼),电话:0595——68178020,邮政编码:362803。
(二)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121号(北部办公区6楼),电话:0595——68178019,邮政编码:362803。
(三)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峰尾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121号(北部办公区8楼),电话:0595——68178007,邮政编码:362803。
二、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峰尾税务分局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