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福建所属地市龙岩市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公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09-04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和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市级统筹实施办法》(龙政综〔2017〕160号)和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筹资标准

1.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2.2020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按省定标准。

二、缴费时间

正常缴费期: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限,为2019年9月 10 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补缴期:在正常缴费期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需在60 天等待期(从缴费之日算起)后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全额自付。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2020年7月1日起缴费,需缴纳全额保费(含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政府补助部分在省政府下达2020年政府补助标准之前,按2019年度政府补助每人520元标准缴纳)。

2019年9月新入学大中专、技校学生,按参保登记时间确认医保关系,当年9月至12月不需缴费,只缴纳次年度的保险费。当年9月至次年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19年12月出生的新生儿,缴费期延长到2020年2月29日。2020年新生婴儿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三、参保对象和范围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2.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院校学生;

3.驻岩武警官兵;

4.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

5.在龙岩居住1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四、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

1.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2.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到各县(市、区)农商银行网点或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的,到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二)缴费方式

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多元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1.手机端缴费。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税务端扫码支付、下载闽税通APP或云闪付APP办理缴费手续。具体操作详见税务部门宣传材料。

2.自助终端缴费。通过金融普惠点自助终端机,使用银联卡刷卡完成缴费。

3.网报端缴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大中专、技校的经办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可为所属辖区(学校)的参保人批量缴费。

4.上门申报缴费。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银联卡,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三)政策性补助对象

1.政策性补助对象是指相关部门确定的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6类人员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缴费期间,相关部门已确定的政策性补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尚不能确定身份的人员,由个人先行缴费,在2020年3月31日前相关部门确定身份的,由身份认定部门提出申请后予以返还。返还个人缴费的方式,根据“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将应返还的个人缴费拨至相关认定部门,再由相关认定部门负责发放到相关参保人员。2020年4月1日起认定救助身份的,当年度个人缴费不再返还,相关救助待遇从身份确认次日起享受。

2.经卫健部门确认的计生优抚对象(二女结扎户、独女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卫健部门按规定向当地财政申请补助,退费工作由申请财政补助的卫健部门负责。

五、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17〕160号)文件要求,按辖区内参保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补助50%,确保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平稳顺畅,保证征缴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六、咨询方式

政策疑问: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医疗保障”或拨打咨询电话12333或前往医保部门窗口咨询。

缴费事宜:(1)使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平台)、“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扫码支付、闽税通APP缴费的,可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4000012266或前往办税服务厅了解详细缴费事宜。(2)使用金融普惠点终端机、云闪付APP缴费的,可关注“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95516了解详细缴费事宜。

各地医保窗口及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

 

区域

医保参保咨询

税务缴费咨询

新罗区

2316018

2217005/2123591

永定区

3358118

5839973

上杭县

3138069

3843771

武平县

3232380

4822850

连城县

8932625

3128383

长汀县

3268362

3266915

漳平市

7535133

7525529

市本级(大学生)

2291985

2170165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19年9月4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