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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商务局等部门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泉州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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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商务、财政、文旅、台港澳办、侨联主管部门、税务局,泉州海关各办事处:

现将《加快推进泉州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泉州海关   泉州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福建省泉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9年6月28日

 

加快推进泉州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促进和扩大境外旅客在我市的旅游消费,加快推进离境退税政策在我市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有关要求,提出以下措施:

一、鼓励企业申请设立离境退税商店

(一)鼓励国内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和从事离境退税的专业机构投资设立专营离境退税商店,每家专营离境退税商店按照不高于投资额30%给予补助,单店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的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离境退税商店资格,对获得资格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风景区、星级酒店和重点旅游线路中设立离境退税商店;支持泉州著名鞋服品牌、泉州老字号品牌、旅游特色商品等企业在泉州出入境口岸设立离境退税商店。

二、建立离境退税市场需求信息收集分析机制

(四)重点在我市境外旅客集中的特色购物市场和旅游名胜景区实时收集境外旅客购物信息,定期综合分析离境旅客购物行为习惯和消费需求,指导离境退税商店精准、动态调整所售商品结构。

三、丰富离境退税商品种类

(五)支持离境退税商店设立旅游特色商品专柜或泉州老字号产品专柜;鼓励旅游特色商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入驻离境退税商店,支持离境退税商店制定相应的费用减免和相关优惠措施。

四、提升离境退税服务质量

(六)优化离境退税监管服务,提升退税商品海关验核时效,做到即到即办。离境退税办理区上墙设置多语种退税办理流程,并提供离境退税填写单据的范本供旅客参考。

(七)增设意见簿及投诉电话供离境退税对象评价服务质量或投诉。

(八)做好离境退税商店报备工作,对申请退税商店的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及时将企业提供的完整备案资料上报省税务局备案,并颁发统一的退税商店标识。

五、完善和增加离境退税口岸范围

(九)积极向省上争取增加泉州石井口岸为离境退税口岸,鼓励泉州特色商家在新口岸设立离境退税商店,引导出入境台胞在离境退税商店购物消费,进一步加深海峡两岸人员的往来和交流。泉州晋江机场应优化现有商场布局和经营种类结构,提供优惠条件引进离境退税商店,加大离境退税提示标识标志的设立力度,创造条件突出机场离境退税的功能,鼓励港澳台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六、强化政策宣传与培训

(十)鼓励旅行社将泉州离境退税购物店纳入旅游线路中,针对团队旅客优化旅游线路,并在旅游相关宣传印刷品上和宣传推介活动中宣传。

(十一)加强我市出入境口岸、大型商超、旅游商品特色市场、旅游景点、各星级酒店等场所的离境退税政策宣传,制作有关离境退税宣传片在我市出入境口岸和重要商圈滚动播放。

(十二)开展离境退税政策培训,组织各大酒店、旅行社、著名品牌企业、商户、老字号企业进行离境退税政策宣传培训,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宣传离境退税政策,熟悉掌握我市备案的离境退税商店、办理离境退税的离境口岸、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等信息和具体操作流程。

(十三)鼓励利用面向泉籍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的社团联谊活动推介、介绍泉州口岸的离境退税功能。鼓励各县(区、市)根据县域特点,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优惠政策,支持设立各具特点的离境退税商店。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开始实施,有效期三年。

 

 

《关于加快推进泉州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我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来泉境外旅客人数逐年增加,加快推进离境退税政策在我市实施,有利于促进消费,是泉州特色商品、品牌“走出去”的有效途径,可带动商业、旅游业等关联产业发展,提高旅游消费在全市经济总量中的占比,提升我市旅游城市的国际影响力;也可进一步加深海峡两岸人员的往来和交流;有助于优化服务环境,树立泉州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为促进和扩大境外旅客在我市的旅游消费,加快推进离境退税政策在我市实施,制定出台本《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鼓励企业设立离境退税商店。鼓励国内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和从事离境退税的专业机构投资设立专营离境退税商店,每家专营离境退税商店按照不高于投资额30%给予补助,单店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的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经营离境退税商店资格,对获得资格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风景区、星级酒店和重点旅游线路中设立离境退税商店;鼓励泉州著名鞋服品牌、泉州老字号品牌、旅游特色商品等企业在泉州出入境口岸设立离境退税商店。

(二)建立离境退税市场需求信息收集分析机制。重点在我市境外旅客集中的特色购物市场和旅游名胜景区实时收集境外旅客购物信息,定期综合分析离境旅客购物行为习惯和消费需求,指导离境退税商店精准、动态调整所售商品结构。

(三)丰富离境退税商品种类。支持离境退税商店设立旅游特色商品专柜或泉州老字号产品专柜;鼓励旅游特色商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入驻离境退税商店。

(四)提升离境退税服务质量。优化离境退税监管服务,提升退税商品海关验核时效,做到即到即办;离境退税办理区需上墙公示多语种退税办理流程;增加微信、支付宝等转账退税方式;增设意见簿及投诉电话供离境退税对象评价服务质量或投诉。做好离境退税商店报备工作。

(五)完善和增加离境退税口岸范围。在做好泉州晋江航空港离境退税口岸工作的同时,积极向省上争取增加泉州石井口岸为离境退税口岸。

(六)强化政策宣传与培训。鼓励旅行社将泉州离境退税购物店纳入旅游线路中。加强我市出入境口岸、大型商超、旅游商品特色市场、旅游景点等场所的离境退税政策宣传。开展离境退税政策宣传培训,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宣传离境退税政策。鼓励利用面向泉籍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的社团联谊活动推介、介绍泉州口岸的离境退税功能。鼓励各县(区、市)根据县域特点,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优惠政策,支持设立各具特点的离境退税商店。

三、有关事项说明

《关于加快推进泉州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的若干措施》中 “鼓励企业设立离境退税商店”部分,我局已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和安全生产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商务秩序〔2019〕17号)对具体的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支持标准等进行细化、明确。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开始实施,有效期三年。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本措施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相关奖励补助政策可以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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