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出口企业负担,充分利用省局网上办税平台,省局对《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的业务功能进行了拓展,新增生产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退(免)税“正式审核结果反馈”功能。
自4月22日起,生产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可在每月出口退(免)税正式审核结束后,从因特网登录《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点击“正式审核结果反馈”,下载接收以往所属期的正式审核结果反馈数据,并通过企业端《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接收”功能读入申报系统,继而完成后续操作,出口企业不再需要到税务机关拷贝正式审核结果反馈数据。
请各地通知出口企业使用“正式审核结果反馈”功能,注意收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省局(进出口处)报告。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