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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取消我区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


内发改价费字〔2022〕139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08-30
【字体: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

为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清理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政策要求,做好审计署2021年节能减排审计发现问题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取消我区优惠电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蒙西电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政策、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

二、现行与本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上述优惠电价政策取消后,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电价政策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蒙西电网各类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26号)中“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电价格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574号)自2022年9月1日起废止。

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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