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山西有效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2022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09-08
【字体: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山西省汾西县红十字会

2.神池县红十字会

3.曲沃县红十字会

4.运城市盐湖区红十字会

名单所列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3年。企业和个人在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税前扣除。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2年9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