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国家税务总局三沙市税务局受理税务事项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7月20日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市国税、市地税机关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市国税、市地税机关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相同业务事项及报送资料可在海南省税务局官网(网址:www.hitax.gov.cn)资料下载-其他资料模块下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沙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