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旧房及建筑物购进价扣除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海南省儋州市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儋州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发布公告。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琼财税〔2006〕112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购进价扣除事项进行明确。
二、制定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文件清理工作是稳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解决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问题的重要前提,是有序做好政策衔接,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变化情况的重要保障。此次清理工作,是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背景下,由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三条、四十五条和《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琼财税〔2006〕1123号)的有关规定,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中发现的,由海南省儋州市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儋州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需继续执行但未以税收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发布的文件,以公告形式对外进行公布。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