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将水产品冷冻加工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2019年5号)要求,现将儋州源远通水产加工有限公司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公布如下:
扣除标准核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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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人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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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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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品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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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用农产品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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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型 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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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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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单耗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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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期限起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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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源远通水 产加 工有 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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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69003 72126711 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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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海鳗鱼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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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鳗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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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 水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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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产出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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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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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1日至9999 年12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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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方头鱼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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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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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 水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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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产出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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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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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1日至9999 年12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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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