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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
关于设立文昌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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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为确保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文昌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办公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建路147号;办税服务厅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与军城路交汇处(文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大厅),邮政编码:571300。

二、设立文昌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单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工作。办公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341号财税大楼10楼,邮政编码:571300。

三、设立文昌市税务局文城税务分局

负责文城镇、东阁镇、国营南阳农场(垦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建路147号,邮政编码:571300。

四、设立文昌市税务局潭牛税务分局

负责潭牛镇、公坡镇、国营文昌华侨农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文昌市潭牛镇祥凤路11号,邮政编码:571349。

五、设立文昌市税务局东郊税务分局

负责东郊镇、文教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文昌市东郊镇码头路43号,邮政编码:571334。

六、设立文昌市税务局龙楼税务分局

负责龙楼镇、昌洒镇、翁田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文昌市龙楼镇文铜大道44号,邮政编码:571333。

七、设立文昌市税务局会文税务分局

负责会文镇、重兴镇、蓬莱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文昌市会文镇华侨新街10号,邮政编码:571343。

八、设立文昌市税务局抱罗税务分局

负责抱罗镇、东路镇、国营东路农场(垦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文昌市抱罗镇道美村后尾坡,邮政编码:571326。

九、设立文昌市税务局铺前税务分局

负责铺前镇、锦山镇、冯坡镇、国营罗豆农场(垦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文昌市铺前镇新兴街155号,邮政编码:571322。

以上机构即日起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文昌市国税局、地税局各派出机构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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