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乐东县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乐东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地址:乐东县抱由镇中兴路,邮政编码:572500。
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另设人民路办公区,办公地址:乐东县抱由镇人民路17号,邮政编码:572500。
二、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第一至第五税务分局、海南省乐东县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海南省乐东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海南省乐东县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局、海南省乐东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管理局、海南省乐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一至第四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名称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有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三、全县各级税务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挂牌后,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具体改革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