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税务分局更名的通知》(琼税党委办发〔2022〕5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税务分局”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税务分局”。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2 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