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县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海南省琼中县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海南省琼中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地址:琼中县营根镇国兴大道272号,联系方式:86238736,邮政编码:572900。
二、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海南省琼中县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及除四个综合机构以外的内设机构暂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名称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有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三、全县各级税务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的统一部署逐步挂牌后,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具体改革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四、欢迎各位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我局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对我局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及遵守廉政纪律等方面有意见建议,请来电来函来访反映。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