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海南唐捷教育基金会
2.万宁市教育基金会
3.海口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4.海南省吴贤秀文化教育基金会
5.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6.海南省三亚教育基金会
7.琼海市慈善会
8.海南南海慈爱基金会
9.海口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10.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
11.海南天瑞慈善基金会
12.海南省显解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13.海南八福公益基金会
14.海南世界联合公益基金会
15.海南墨子慈善基金会
16.海南省南天情慈善基金会
17.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18.海南弘毅扶贫慈善基金会19.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0.三亚宪清养老基金会
21.儋州市思源高级中学首正教育基金会
22.海南省一善公益基金会
23.海南南海文化发展基金会
24.海南省医疗救助基金会
25.琼海市教育基金会
26.海南省福利基金会
27.僧州市那大镇损资助教基金会
28.海南苏轼文化教育基金会
29.海南省校园足球基金会
30.澄迈县文化发展基金会
31.海南省杨秀英公益基金会
32.文昌市慈善总会
33.海口市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教育基金会
34.儋州市慈善总会
35.定安县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