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西山区财政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财政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盘龙、西山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税务局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非营利组织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向市级税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经昆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昆明市信息产业协会等5户非营利组织获得昆明市2020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非营利组织在免税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学习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严格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昆明市2020年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昆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
2020年6月18日
昆明市2020年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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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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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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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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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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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信息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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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3010051843233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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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
2023 年 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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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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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江西赣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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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3010008326762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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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
2023 年 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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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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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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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30100MJT31457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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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
2023 年 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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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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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旅游景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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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3010079519114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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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 日-
2024 年 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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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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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设会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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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3010051843054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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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 日-
2023 年 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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