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有序衔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对新机构成立以前的市税务部门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二、目的依据
经清理,共12份税收规范性文件存在或因调整对象灭失、或已有新规定代替、或已不适应现实工作等情形,需要全文失效和废止。为便于税务行政相对人理解适用,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特制定本公告,对外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三、主要内容
《目录》包括“序号”、“标题”、“发文日期”和“文号”四栏,全文失效废止的12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原则上分税种并按发文日期先后顺序排列,以方便查阅使用。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