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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昭政发〔2021〕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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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昭通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突出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防控,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建立医保、财政、卫健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分阶段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快“双提升”工程建设,扎实做好应急培训演练、防控物资储备、核酸检测等工作,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常态化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1”专项行动,实现11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紧盯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引导预期,增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粮食产量达到210万吨。健全落实财政资金直达工作机制,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确保新增城镇就业3.8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最大限度用好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政策,对吸纳新增就业且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接收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财税、金融等政策性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加快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将以工代赈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搭建“互联网+就业”特色智慧平台和企业就业见习、实习、创业平台,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网上招聘活动,促进各类群体充分就业。加大重点产业、重点行业从业劳动者技能培训力度,开展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并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范围。(市人社局牵头,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全面做好脱贫地区后续帮扶。加快建设面向困难群众的“救助平台”,建立“产业帮扶全覆盖、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扶志扶智”三个机制,深入实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脱贫产业培育提升、乡村基础建设提升、全民综合素质提升“四大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教育、卫生、水利等民生领域“补短板”,全面消除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统筹各类资金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42万人次以上,确保易迁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稳中有升。(市扶贫办牵头,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搬迁安置局、市供销社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加快完善9个万人以上安置区后续发展方案,一揽子解决产业就业、社区管理、社会融入等后续发展问题。用好农发行专项信贷支持政策,提升完善安置区配套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盘活140.8万亩“三块地”,依托60万平方米扶贫车间引进和培育劳动密集型产业,整合45万平方米配套商铺等公共资源发展商贸服务业,持续增加搬迁群众收益。(市搬迁安置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坚定不移扩大投资

(六)实施投资项目提质提速行动。充分发挥重点行业投资拉动作用,加快推进“双十”重大工程和“四个一百”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综合交通投资370亿元、城建房地产投资280亿元、非电工业投资80亿元、能源投资170亿元、农业投资50亿元、卫生投资45亿元、教育投资40亿元、水利投资34亿元。印发全市投资项目支撑清单、项目谋划清单、项目进度清单,定期集中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能源局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七)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机制。运用好全省投资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投资项目动态监测,建立重大项目分层逐级协调和月调度机制,细化重大项目建设目标、时序进度、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建立市政府领导挂钩联系县市区和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市政府每月专题听取汇报、专题研究推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实行“一月一督查”和“一月一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工作台账,限时办理、限期销号。(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能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八)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建立前期工作经费“多方筹集、专账管理、滚动使用”的管理机制,积极争取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前期工作经费1亿元以上,市级统筹安排前期工作经费1亿元,各县市区筹措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省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完善政银企常态化沟通机制,每月向金融机构推介一批重点项目,协调金融机构在贷款规模、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建立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定期调度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生产要求、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开展重点项目定制服务,帮助指导业主单位做好前期论证、报件编制等前期工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金融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坚定不移扩大消费

(九)促进传统消费升级。落实带薪休假制度,4月底前发放全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会福利消费券。大力发展文旅体育消费,落实节庆旅游活动门票减免政策,推出一批阅读、电影、健身等消费优惠措施。支持各县市区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发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对获得省级奖补的现有限上企业和大个体,给予同等标准奖补;对未获得省级奖补、但销售额(营业额)贡献突出、且增速超过15%的企业,择优给予奖补;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企业给予奖补,全年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和大个体40户以上。(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深度挖掘消费增长潜力。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支持传统农特产品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农特产品网络零售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奖补。开展“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政策,新建公用充电桩320个以上。落实网络消费激励政策,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线上消费新业态。(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加快重点产业发展

(十一)提升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水平。聚焦打造“绿色食品牌”,实施“一二三行动”,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支持,加快补齐生产、加工、冷链物流等环节短板,推进“一县一业”和六大高原特色产业提质发展,培育10户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创建20个以上高水平产业基地。加快培育一批区域公共品牌,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85个,发展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30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林草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供销社、市天麻特产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二)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聚焦打造“绿色能源牌”,加快绿色铝、绿色硅、页岩气等重点产业发展,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运营以及产业链落地中的困难问题,推动70万吨水电铝项目全面达产,力争40万吨工业硅项目建成投产、页岩气产气量达1.5亿立方米。完成煤矿整治任务,全面加快保留煤矿升级改造,力争完成原煤产量1400万吨。积极争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高的补链企业,对新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企业给予奖补。大力培育省级“百户优强民营企业”“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带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统筹推动电力、烟草、建材、有色、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能源局、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聚焦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建成一批景区景点设施和半山酒店,丰富“一部手机游云南”昭通板块功能;开展旅游主题品牌创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或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的企业给予奖补;支持A级景区创建,对成功创建3A级及以上景区的企业给予奖补。建成运营滇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医院一期项目,促进休闲、康养等一批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对新申报3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和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给予奖补。鼓励快递物流企业扩大农村覆盖面,以县为单位,对建制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企业给予奖补。(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四)加快产业链建设。围绕打造“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梳理发布重点产业链名录,争取和实施一批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重点项目。建立市级重点产业发展领导推进机制和产业链链长制,实施全产业链精准招商,每个县市区至少落地1个全产业链项目、5个亿元以上的骨干项目。(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草局、市能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天麻特产局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五)培育发展数字经济。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新建5G基站3000个以上,加快推进5G在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政务服务、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融合应用。落实“上云用数赋智”计划,支持企业数字赋能改造,推进3个全省工业互联网“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农业物联网工程,开展数字农业基地试点建设,探索农业大数据应用,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深化与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和院校合作,推进数字产业孵化基地、昭通高速智慧园区平台建设。(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六、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六)持续降低企业成本。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降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以及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全额返还小微企业2020年和2021年工会经费。积极支持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严格落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政策,开展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拓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实施范围。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保障条例》,严厉查处转嫁收费、违规收费、乱收费等行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总工会、市税务局、昭通供电局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和延期还本付息相关政策,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延期率达60%以上,“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比例持续提升。引导企业通过“全国信易贷综合服务平台”“银税互动”“一部手机云企贷”等进行融资,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新增融资担保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担保户数和担保金额不低于80%,担保费率不高于1%。积极引进市外股份制银行、支农支小专业银行进驻昭通,对在昭通设立总部、二级分行的给予100万元奖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各县市区设立分支机构,对挂牌开业的给予30万元奖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奖补。(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新设立的研发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以及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力争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0户以上。推动昭通市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室、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七、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

(十九)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放开城镇地区户籍迁移限制,加快搬迁群众户口迁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232个老旧小区,新开工棚户区改造3000套,推动市政公用设施提级扩能、城区公共服务提标扩面。持续抓好“美丽县城”建设,认真组织“回头看”和查缺补漏,力争2—3个县城成功创建“云南省美丽县城”。(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争取脱贫县区纳入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乡村振兴专项债券争取力度,统筹整合10亿元,着力打造1至2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10个市级以上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个精品示范村和一批美丽村庄。积极开展达标创建,争取更多企业和产品进入全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争取有1至2个项目列入全省20个乡村文化振兴示范项目。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推动工商资本和人才下乡。实施100个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扶贫办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八、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合作

(二十一)积极构建融入“一群一圈一区两角”开放格局。立足建设川滇黔结合区域经济中心的总体目标,加快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加强与毗邻区域、发达地区互动合作,推动设施互联互通、产业互补融合,打造融入长江经济带重要链接点,构建南靠滇中城市群,北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远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珠三角的大开放格局。积极组团参加商洽会、旅交会、进博会等会展活动,确保到位市外资金734亿元以上,增长15%以上。配合做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相关工作。(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外事办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二)稳妥推进外贸发展。加大对外经济贸易培育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入驻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境外销售渠道。对新登记备案外贸进出口且产生一定进出口实绩规模的企业、进出口总额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入选云南省“双百强”的企业给予奖补;对外贸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产生的物流费用给予补贴。(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外事办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三)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一部手机办事通”融合发展,确保在线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进一步优化流程、强化服务,提升办理健康证、门牌号等事项的效率。(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四)提升项目投资便利度。推进投资项目前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行投资项目前期审批事项“一事一次告知、一次办成”。深化并联审批、联合审图、竣工联合验收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70个工作日内。推进构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快推进“多测合一”,建立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制度。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对新开办企业提供企业公章免费刻制服务。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运用,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用好全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担当作为,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涉及的相关奖补政策措施,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奖补办法和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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