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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云南所属地市曲靖市

曲靖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的意见


曲政发〔2019〕2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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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省两会、省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市两会、市五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六稳”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深度挖掘消费潜力,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9〕1号),结合曲靖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力促进投资有效增长

(一)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多渠道筹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财政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开展“补短板、增动力”重大项目库建设,紧扣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六大重点产业,着力围绕产业、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分行业、分区域策划储备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储备的项目年度投资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018年度实际完成投资的150%,同时要力争储备项目转化率达到50%以上。全市纳入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的项目,确保2019年内全部开工;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的项目,力争2020年底前开工;2019年6月底前启动“十四五”重点项目谋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二)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建设。开展“项目落地年”行动,完善重点项目市县领导包保责任制和现场观摩、集中开工、现场办公、专班推进工作机制,确保20%的“补短板、增动力”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实现全市2019年新开工项目总投资达2000亿元以上。在各类园区严格落实投资项目承诺制。尽快完成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全力做好渝昆高铁开工筹备工作,启动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重点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富源飞扬汽车零部件年产300万台汽车变速器等25个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寻甸至沾益等6条高速公路建设,加快220千伏胜境输变电等能源项目建设,完成车马碧水库大坝封顶、阿岗水库主坝填筑等,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对年内开工、年内建成(或投产)的重点建设项目,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相应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三)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在改革盘活存量、招商引进增量上下功夫,力争全年工业投资增长12%,确保民间投资、产业投资、工业投资比重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分别达49%、42%、24%。大力支持工业企业技改转型,实施100个重点技改项目,争取年度技改投资达100亿元以上。构建“一个重点产业集群、一个承载平台、一套扶持政策、一个重点项目库、一张招商路线图、一支专业招商队伍、一个落地服务机构”的精准招商模式,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六大重点产业,年内完成20个左右产业集群项目的深度包装。制定实施管行业即管本行业招商的具体办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大招商的良好格局。发展20家以上专业代理招商机构,成立外来投资项目代理领办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各类隐形障碍,确保到位市外国内资金、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增长10%以上。加大力度引导社会投资进入交通、能源、电信、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四)大力拓展项目融资渠道。加大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争取力度,力争2019年争取资金同比增长10%以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支持在建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规模,确保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快国有投融资企业市场化改革,完成市县投融资公司资产整合重组。建立上级扶持资金、市级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有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梳理并向银保监部门推送一批“补短板、增动力”项目清单,由银保监部门及时推送商业银行筛选信贷。采取出让国有资源资产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加大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确保2019年基金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基金收入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主动对接国际资本市场,对争取募集资金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发行债券和借用国际商业贷款项目,积极协调落实省财政补助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市金融办、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曲靖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五)强化用地等要素保障。建立重大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提前介入、联动服务机制,强化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等要素支撑。开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用地预审、征转报批工作,采取临时用地、先行用地、分段报批等方式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落实新上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单列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全面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力争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达6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50%以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商服和城镇住宅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不低于25%的要求,全力支持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土地收储力度,“麒沾马”(含曲靖经开区)土地收储规模达1万亩以上,其他县(市)土地收储规模达3000亩以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二、加快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六)着力打好“绿色能源牌”。充分发挥能源资源、环境容量、产业成本、市场空间等优势,以煤炭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年工业经济“压舱石”,力争2019年原煤产量达3000万吨以上。加快推进40万吨有机硅、晶龙电子年产1.2GW拉晶和配套坩埚项目建设,实现云芯硅材恢复生产,推动水电硅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今飞年产400万只制动圈、飞扬年产300万台汽车变速器零部件项目建设,争取泽鑫铝业、淯鑫铝业满负荷生产,推动水电铝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供电系统城网建设效率。对新立项目企业,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省级科研经费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职能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七)着力打好“绿色食品牌”。出台实施意见及有关配套政策,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推进有机化、绿色化发展,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发展生态循环种养业。加快推进马龙有机农业示范县和麒麟、马龙、师宗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绿色发展示范基地、示范带。建立完善绿色食品可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从追求产量增长向追求质量提升转变。大力推进农业“小巨人”工程,培育发展15个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8个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180个家庭农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八)着力打好“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加快全域旅游发展,重点推动罗平等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会泽县创建5A级历史文化名城景区,确保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0%。不断拓展深化“一部手机游云南”内涵,加快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力争建成一批国家A级旅游景区,被评定为5A、4A级旅游景区的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资金。积极推进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创建,承办好各级体育赛事,加快曲靖国际高原体育城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与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养生服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推进爨文化小镇、麒麟爱情小镇、鲁布革布依风情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特色小镇。(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职责职能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九)引导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进一步谋划好全市产业体系。突出比较优势,加快培育新材料、生物资源加工两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全省“三个一百”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计划,开展以产品换代、生产换线、智能制造等为主的新一轮升级改造,切实提高企业装备水平、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新品研发应用能力、节能减排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省级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0%的事后奖补资金。继续落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完成转型升级任务的煤炭企业给予财政扶持。推进制造业中心申报创建,对新认定的制造业中心在协调落实省级一次性奖补资金基础上,市级给予一定的奖补。按照市场化原则搭建进口设备采购平台,利用境外信贷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人采购1000万元以上进口设备,且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和集中采购条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落实省级有关优惠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争创曲靖数字化时代产业发展新优势,深入推动“智慧曲靖”建设取得实效,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实施“千兆光纤进小区、百兆光纤进乡村”工程,启动大数据中心建设,发展专业数据采集和数据加工业务。启动“数字小镇”建设,对3A级以上景区进行智慧化改造。在规划管理、教育卫生、水务环保等市政领域建成一批智慧应用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职能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十一)推动本市工业产品以消促产。制定并按月发布《曲靖市工业产品鼓励采购目录》,及时更新产品质量、价格等有关信息。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积极引导本地产品(服务)有效提升市内市场占有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十二)增强工业运行监测调度能力。健全市、县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重大工业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深入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支持企业结合市场动向加快产能释放。积极对接省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分行业、区域进行动态管理,逐个项目跟踪指导,逐月通报进展情况。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梳理对全市稳增长影响较大的50户重点工业企业,密切关注其生产运营情况,“一户一策”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对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新经济的统计监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三、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三)持续推进实体企业降本增效。力争全年为实体企业减负80亿元左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确保降低企业增值税税率、个税专项附加抵扣、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等系列政策及时落到实处。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力争2019年底前实现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按照国家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规定,根据本地社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合理调整社保费率。对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议价政策规定的运输产品,积极与昆明铁路局协商,采取议价方式给予铁路运价优惠。建立铁路运输量价捆绑、阶梯运价合作机制,对全市销往国外和省内外的化肥、机械设备、农副产品、钢铁、有色金属、煤焦等产品,继续给予铁路运价下浮优惠,争取落实省级运费补贴。对按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铁路运输部门给予适当奖励。支持一般工商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和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争取2019年底全市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达190亿千瓦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曲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十四)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坚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民营小巨人企业培育、微型企业培育三大工程,集中政策资源,培育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0户以上,力争纳规升规企业60户以上。各重点产业推进组主抓部门要分别负责组织培育一批本产业领域细分行业隐形冠军企业。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或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协调落实省级奖补政策基础上,对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的,市财政每户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通过国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每户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通过国家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每户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十五)全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制定实施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企业股改上市挂牌的指导服务,为有条件上市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直接融资能力。着力为银行放贷营造抵押、担保、登记、评估、公证等良好工作氛围。制定有力有效激励举措,切实增强金融对重点项目建设、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完善贷款风险补偿金政策,积极争取省级贷款风险补偿金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逐步扩大规模和范围。认真落实“银税互动”,创新因税获贷融资产品,帮助守信企业获得银行融资服务。落实无还本续贷等支持政策。探索应用“信易贷”等信用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强化资金集中管理,提供专业化金融管理服务。(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曲靖银保监分局按职责职能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十六)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市场。牵头举办或组织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协作配套、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组织参与好“滇产名新特优产品全国行”等系列产销衔接活动。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市财政安排相应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推动“云品荟”等一批电子商务直供平台建设和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协调落实省财政对国际产能合作项目、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等投保费用补助政策。市财政安排“走出去”专项资金,对“走出去”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资源回运费、前期费用、国际市场开拓和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发展等方面的补助支持。落实市级促进外贸进出口增长的奖励和补贴政策,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支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十七)高质高效推动新型城镇化。以麒沾马一体化发展为引领,提升城乡品质,加速城乡一体化发展。绘制全域国土空间管控“一张蓝图”,严守“三条控制线”。持续开展城市更新、城市双修和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高标准建设城市。加快推进麒马大道等40个交通畅行项目、龙湖湿地公园等14个生态项目、南海子公交站等31个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南盘江等城市河道综合治理。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十大整治”“十大提升”行动工程,力争罗平县、会泽县创建为省级美丽县城。加快宣威市、富源县、会泽县、师宗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确保陆良县创建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确保曲靖市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沾益区、师宗县创建为省级森林城市。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全面消除城镇建成区和A级以上景区旱厕,实施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人地钱”挂钩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十八)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出台实施《曲靖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研究制定具体的年度行动计划,推动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围绕“科研+种养+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理念,制定推进“一县一业”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扶贫行动。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创建一批休闲农业示范点,打造一批最美休闲乡村,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示范园、田园综合体。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百村样板、千村推动、万村整治行动。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集体资源。建立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鼓励村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宅基地,在现有宅基地基础上进行集中统一规划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十九)继续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始终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全市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盯年度目标任务,统筹整合使用各类扶贫资金、财政涉农资金,安排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亿元以上,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亿元以上,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投放。持续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强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推进力度,深入推进沪滇扶贫协作、“互联网+”精准社会扶贫。确保2019年实现15万贫困人口脱贫,10个贫困乡、390个贫困村出列,宣威市顺利摘帽,会泽县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和搬迁入住进度,积极稳妥实施6.2万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市扶贫办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曲靖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五、扩贸促销稳定就业

(二十)持续推动服务经济倍增计划。制定服务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对市内全省重点发展的14类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奖补标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省财政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积极培育商贸流通新增长点,年内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50户以上,市财政对新增限额以上企业给予奖励。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对确定为省级物流产业园的物流园区,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省级用地政策,对年度新增投资1亿元的物流园区、年度新增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年度新增投资1亿元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以及每建成一条特色街、专业街、商业步行街,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资金。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为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提供净地出让。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二十一)深入推进“消费升级行动计划”。提高居民吃穿用消费。推进“明厨亮灶”,打造地方知名餐饮品牌、特色餐饮聚集地,大力发展中央厨房加工配送、社区食堂助餐。提升景区导游导览、刷脸扫码入园、智慧厕所等基础服务功能。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针对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开展旅游促销活动。探索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研究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康养小镇建设试点示范。(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二十二)深度挖掘新兴消费潜力。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落实资金和扶持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力度。制定出台允许符合条件的闲置房产、待售商品房通过改造进入房屋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精心策划组织一批国际国内有知名度的精品赛事。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紧抓易地扶贫搬迁进城等机遇,引导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在县(市、区)布局设点。开展优质工业品下乡活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建成5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和2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项目。强化农村消费市场监管,保障农村居民消费安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二十三)加大力度稳定就业。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统筹做好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和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全面落实好税费减免、社保补贴、援企稳岗、创业扶持、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密切关注全市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和企业用工情况,制定稳定就业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稳岗返还标准,严格落实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交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返还(深度贫困县参保企业按照60%给予返还)的规定。丰富“一部手机找工作”曲靖板块内涵。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养护等公益性岗位,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就业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人员的收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六、深化改革开放充分激发内生动力

(二十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构建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持续推进“六个一”和“一颗印章管审批”,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所有县(市、区)成立行政审批局,落实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容缺后补”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和联合验收改革。深化“证照分离”“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等改革,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瘦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进一步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成立信用信息中心,完成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重大信息公告、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守信失信“红黑名单”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二十五)大力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负面清单之外“零门槛”。加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确保收费清单之外“零收费”。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探索“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建立民营企业投诉处置机制,坚决制止对企业一切不必要的检查、督查和考核,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侵权行为“零容忍”。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落实服务企业“零距离”。实施优秀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优强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二十六)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全力融入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战略,加快推进首届进口博览会签约项目落地见效,积极组织参加2019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推动高原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外向型出口加工贸易基地、冶金化工出口深加工基地等开放型经济产业基地建设,扩大外资利用规模,积极推进曲靖经开区申报创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加快曲靖海关建设,推动曲靖综合保税区申报创建取得实效。(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七、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十七)制定有力有效地稳增长激励举措。认真研究、科学制定稳增长激励举措,紧扣全年及“开门红”目标任务,加大对市域生产总值支撑性指标、固定资产投资等关键性指标的考核激励力度。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年底前对2019年稳增长28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进行核查,切实兑现激励承诺,充分调动全市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二十八)全方位督促落实政策措施。加大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确保全社会最大广度、最大纵深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务必于本意见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配套政策或细化方案。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每季度末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季度督查。建立健全本意见落实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曲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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