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财政局、税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非营利组织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向红塔区税务局提出免税资格申请,经红塔区税务局及市税务局初审同意,并经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玉溪市义工联合会获得玉溪市2021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非营利组织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玉溪市2021年度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玉溪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
玉溪市2021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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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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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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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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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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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3040006427739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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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义工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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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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