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
现将《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4日
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实施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经济社会发展“5577”总体思路,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实现。面对2019年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关系重大,为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切实稳住有效投资
(一)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建立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抓好141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关注铁路、公路、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围绕卷烟及配套、矿冶及装备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文化旅游、信息、现代物流七大重点产业和打造“三张牌”,充实完善投资项目库,确保储备的年度投资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018年度实际完成投资的150%;纳入国家或省“十三五”规划的项目,确保2019年全部开工;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的项目,尽快启动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开工;谋划一批“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项目,启动“十四五”重点项目谋划。在各类园区实行投资项目承诺制。力争储备项目转化率达到50%以上。强化优质项目储备和项目研究包装,力争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解决项目前期经费需求。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确保市级不少于7000万元、县区不少于2000万元、高新区不少于1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配合做好玉磨铁路建设工作,江通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加快澄川、大戛、元蔓等5条高速公路建设,力争开工建设S35永金高速公路戛洒至元江段、九村至螺蛳铺健康大道。推进玉溪民用运输机场前期工作,加快江川、元江通用机场建设,推进新平、易门、华宁3个通用机场前期工作。配合做好滇中引水主体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抓好15件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确保3个中型和5个小(一)型水库主体工程完工。实施5个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每季度召开1次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组织一批项目集中开工,建立健全交流经验、督促检查、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滇中引水办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在改革盘活存量、招商引进增量上下功夫,力争全年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民间投资增长20%以上。大力支持工业企业技改转型,实施100个新一轮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扎实推进玉昆钢铁、仙福钢铁、杭萧钢构、九龙大数据产业园、智能终端产业园、南恩糖纸公司搬迁改造转型升级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各类隐形障碍,引导社会投资进入交通、能源、电信、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出台配套政策,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千方百计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支持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抓住国家大幅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的机遇,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规模,加强政银企对接,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梳理一批“补短板、增动力”重大项目清单,由市金融办牵头,人行、银保监配合,汇总对接融资需求,重大项目清单转送商业银行参考。采取出让国有资源资产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综合开发利用铁路沿线土地,将火车站、铁路沿线用地(包括地下空间)纳入市场化开发范围,并将开发收益的政府分成部分用于铁路建设。加大与国际资本市场对接力度,对募集资金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发行债券和借用国际商业贷款项目,积极争取省财政补助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国资委、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银保监玉溪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强项目用地、市政配套、环评审批、资金落实等要素保障,对新上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实行单列,确保重大项目按时落地实施。盘活现有招商引资项目和存量建设用地。全面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在不违反基本农田保护和现状地类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经县级政府核实,妥善处理有关征地补偿事项,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后,可进行调整利用。力争年内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0%以上、处置闲置土地30%以上。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办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支持省市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级预留用地指标对20亿元以上的产业投资项目给予保障。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开通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加快用地预审、征转报批工作,采取临时用地、先行用地、分段报批等方式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加快发展壮大新动能
(六)全力打造“三张牌”。“绿色食品牌”方面,聚焦烟菜花果药畜6大重点产业,加快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开发建设,打造国家级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新增5户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云南名牌农产品5个,确保农业增加值增长6.2%,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10%,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2︰1左右。“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方面,统筹推进国家健康城市试点,启动览海国际健康旅游谷项目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完善智慧旅游管理、服务、营销体系,培育40家旅游企业,力争旅游人次增长8%、旅游总收入增长16%以上;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和康养小镇建设,每个县区至少打造1个特色小镇,加快6个特色小镇和2个康养小镇试点建设,力争创建2个全省高质量示范特色小镇。“绿色能源牌”方面,开工建设220千伏玉磨铁路牵引变外部工程、2项110千伏增容工程,确保110千伏早街变二期工程建成投产,继续推进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推进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七)增强制造业竞争力。积极申报2019年省级“三个一百”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鼓励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业态升级,切实提高企业装备水平、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新品研发应用能力、节能减排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积极争取省级固定资产投资事后奖补。实施3个智能制造示范项目、8个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支持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新增3500万片年LED衬底片扩建项目加快建设,提速高新区终端智能制造,确保23个项目达产达效,产值超过百亿元。抓好专项规划实施,扶持沃森、维和、克雷斯等有成长潜力的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确保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增长15%。继续打造研和工业园区数控机床产业园,加快培育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力争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增长15%。积极引进10亿元以上新材料产业企业。培育扶持新认定制造业中心并指导企业申请省级一次性奖补。指导各类法人使用省级进口设备采购平台,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和集中采购条件的各类法人采购1000万元以上进口设备,用好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平台国际招标中标价格减免10%—20%的优惠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配合)
(八)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制定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年度方案。继续开展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指导符合条件的14类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争取省级奖励。争取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政策支持。重点支持澄江县发展会展产业。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加快建设雄关农产品物流园、通海杨广国际冷链物流园一期、传化通力公路港二期等项目,确保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增长7%。支持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推广应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租赁、存货和仓单质押的业务进行登记和查询,保护动产融资交易安全,实现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10%。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市商务局,银保监玉溪分局、人民银行玉溪中心支行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配合)
(九)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推动宽带网络升级,加强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国际光缆、国际通信枢纽建设,完善4G网络建设,扩充适应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的互联网出口宽度,加快开展5G网络建设和应用。以数字化助推“三张牌”融合发展,依托阿里巴巴、华为、腾讯、360等企业,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产业,信息产业增加值增长25%。建设新一代绿色数据中心集群,争取华为玉溪云计算数据中心、联通玉溪数据中心列为云南重要的云服务中心。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业农村互联网、农业物联网、农业信息化服务。制定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加快中科曙光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项目建设,推进矿冶、能源、建材等传统行业数字化改造,推动重点制造领域装备数字化、智能化。(市互联网信息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切实增强创新驱动。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推进科教创新城项目建设。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玉溪设立研究院,新建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年内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户、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0户。落实“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引导提升1个百分点”支持政策,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1.5%。年内组织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个以上,指导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按照标准申报省级一次性奖补。加大创新创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力度,提升启迪众创园孵化能力,大力培育和发展孵化楼宇、创业社区、创业小镇、大学科技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各类孵化载体建设。(市科技局、市科教创新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一)持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力争全年为实体经济企业减负50亿元以上。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降低企业增值税税率、个税专项附加抵扣、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等系列政策及时落到实处。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落实养老保险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按照省级部署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改革。推行公路分时段弹性收费,推进“三检合一”。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提升铁路货运比例,用好铁路大宗出省工业制成品等重点领域重点产品运费补助政策。支持一般工商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和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争取2019年底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70亿千瓦时;依规调减输配电价,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云南电网公司玉溪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二)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切实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扩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督促银行机构将央行再贷款优惠利率政策切实传导至小微企业,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建立完善再贷款投放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增加对重点领域、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逐步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规模和范围。建立健全企业风险补偿机制,搭建“银企担”融资服务平台,加强对民营企业定向支持。扎实开展“银税互动”,创新因税获贷融资产品。落实无还本续贷等支持政策。探索应用“信易贷”等信用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强化资金集中管理,提供专业化金融管理服务。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加强对企业股改上市挂牌的指导服务,为有条件上市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按照职责职能负责;银保监玉溪分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三)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精准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全年新增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8户以上。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户。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所需资金从市产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集中政策资源培育50户民营小巨人企业。由各重点产业推进组主抓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培育一批本产业领域细分行业隐形冠军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省商务厅、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四)强化招商引资助推开放型经济。围绕七大重点产业和打造 “三张牌”,制定重点产业链招商路线图,大力引进落地补链、延链、强链重点产业项目。推进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川渝驻点招商和代理招商,策划包装150个以上重大项目,主动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引导企业“走出去”发展,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跨境电商。鼓励企业参加全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全力办好“相约春天”“收获金秋”招商活动和《财富》全球可持续发展论坛。指导在玉溪注册、服务、结算和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标准申报省级奖励。指导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或设备总包、工程承包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申报省级政策性保险保费补助,用好省内企业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投保全额保费补助政策。(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
(十五)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实施“城乡环境提升年”,统筹推进“六城同创”。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申报5个、力争3个县城进入省级“美丽县城”奖补名单。重点完善县城基本功能、美化生态环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对老城区、老社区、老厂区、老街区改造升级再利用,实现干净、宜居、有特色的目标。推进城市道路、亮化绿化工程、旧城改造、城市公园等项目建设。做好国家海绵城市试点验收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厕所革命”,2019年新(改)建城市公厕16座,全面消除城市和乡镇镇区旱厕。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4座,建设老旧城区污水配套管网20千米。加快澄江撤县设市工作,统筹推进“一城三镇八村”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人地钱”挂钩机制,力争4万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统筹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六)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玉溪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出台细化方案,配合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万村示范行动”,完成省下达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创建30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区建设,出台破解农业企业融资难、土地流转慢、物流成本高等问题的政策措施。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打造国家级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规范完善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合法权益。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鼓励村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宅基地,在现有宅基地基础上进行集中统一规划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七)扎实推进精准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复垦复绿,认真落实后续配套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措施,确保搬迁群众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全面落实产业扶贫等政策,加大资产性收益项目和扶贫车间项目扶持,产业扶贫资金占财政整合扶贫资金总额的30%,每个县区启动1个特色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存量改造任务,实施50个贫困自然村环境整治示范工程。借助 “万企帮万村”、社会扶贫等机制,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进入挂钩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个百分点以上。(市扶贫办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着眼国内市场稳就业促消费
(十八)积极稳定当前就业。开展“春风行动”“百日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招聘月”“就业扶贫行动日”等就业专项活动,确保城镇新增就业2.7万人、8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对不裁员或当年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不超过5%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一次性返还。落实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16—24周岁失业青年政策。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年内完成1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培训、800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800人次企业职工在岗培训。配合推广“一部手机找工作”应用。着力发挥“双创”对就业的带动作用。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不少于7000人自主创业,带动(吸纳)就业11000人以上;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市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积极支持我市省级创业平台争创省级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就业帮扶安置力度,市、县区财政安排一定的就业补助资金,积极开发一批公共服务、生态护林、扶贫工作、农村保洁、基层社会管理、公路养护、环境保护、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九)增加高品质供给促进居民消费。进一步落实促消费各项政策,支持信息、绿色、旅游等领域新消费发展。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实施餐饮业提档升级行动,加快特色餐饮街区、特色商业区建设。提升景区导游导览、刷脸扫码入园、智慧厕所等基础服务功能。指导各大景区针对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开展旅游促销活动。全面落实住宿、餐饮商家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2%。探索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引导培育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并加强监管。(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深入挖掘新兴消费潜力。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落实资金和扶持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力度。探索合规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闲置房产、待售商品房通过改造进入房屋租赁市场。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健全城乡流通市场体系,适应消费升级趋势,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在县、区布局设点,开展优质工业品下乡活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农村市场。依法依规为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提供净地出让。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强化农村消费市场监管,保障农村居民消费安全。积极筹备办好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丰富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扩大体育消费市场潜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释放动力活力
(二十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部署。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动“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深入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开办企业登记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力争尽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建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上级资金保障工作推进。(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二)扩大开放稳外贸稳外资。深度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稳外贸政策,及时发布玉溪市深化和扩大对外开放政策要点。贯彻落实好人员、车辆、货物、资金进出境便利化举措,支持跨境旅游、跨境物流、跨境结算加快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巩固扩大南亚东南亚市场,加快推进东南亚食品商贸仓储物流港等项目建设。积极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商贸、种植、加工、制造、建筑等投资合作,推动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和营销平台,加大外贸出口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积极争取省级相关政策扶持,支持农产品、智能终端制造等产品出口,确保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积极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能源技术、装备“走出去”。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合法权益。对符合进口国际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的市内企业,指导帮助申报省级资金补助。(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外事办、市能源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配合)
(二十三)狠抓落实稳预期。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各县区及时宣传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9〕1号)、《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实施方案》,以扎实有效工作实现既定目标任务,切实稳定经济发展预期、稳定投资者预期、稳定社会民众预期。加强重点行业监测与运行调度,强化市、县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重大产业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对纳入全省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动态管理的5亿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加强跟踪指导服务,向省级主管部门通报进展情况并抄报市发展改革委;密切关注对稳增长影响较大的100户重点工业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及时采取“一户一策”针对性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统计局配合加强对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新经济的统计监测。将《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实施方案》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区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县区各部门每季度末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