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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
关于办理多缴“六税两费”退抵税(费)事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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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11号)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上简称为“六税两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

按照减税降费工作安排,文山州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自2019年3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的纳税人开展退抵税(费)工作,截至2019年5月24日止,部分纳税(缴费)人因未预留有效联系电话及银行账号,税务机关无法办理退抵税(费)。现请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到文山州各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代开发票)缴纳过“六税两费”,且符合优惠条件的相关纳税(缴费)人,如仍未办理退抵税(费)的,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以便办理多缴退抵税(费)事宜,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方式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市税务局      0876-2120723

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      0876-3122370

国家税务总局西畴县税务局      0876-7628083

国家税务总局麻栗坡县税务局    0876-6621417

国家税务总局马关县税务局      0876-7462607

国家税务总局丘北县税务局      0876-4126409

国家税务总局广南县税务局     0876-5156862

国家税务总局富宁县税务局      0876-612874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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