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
关于普洱市红十字会具有2020年度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公告
普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05-3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普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普洱市红十字会具有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免税期限:2020 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普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