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于2018年8月31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云税发〔2018〕61号),要求设立“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9月30日,挂牌设立“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二、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挂牌设立后启用机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对应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省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设在景洪市勐海路36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