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州直各单位: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稳定经济运行的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建〔202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稳定经济运行的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建〔2020〕9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州税务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