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车辆移交地方管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税〔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车辆移交地方管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税〔2019〕1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税务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