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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
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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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优化大理州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一批)的公告》(2018年第5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云南省网上税务局等多渠道办理《清单》事项,实现《清单》事项的“最多跑一次”。

三、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将持续推进优化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分批公布新增事项,并根据政策和业务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一批)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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