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解读稿
一、背景目的
为了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7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9年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136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二、主要内容
本公告公布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共有文件2个,因上位法失效废止或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等原因,应全文失效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