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州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推动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维护怒江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欢迎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及纳税人、缴费人检举揭发税收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提供线索。为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对象
(一)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农副产品加工、百货零售、成品油经销、旅游特色产品经销及有色金属贸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涉税违法行为。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偷逃税行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对抗税务检查,甚至以暴力、威胁方式围攻、殴打税务检查人员等暴力抗税、恶意干扰税收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通过散发小卡片,或者微信群、QQ群、电话等方式非法宣传、销售假发票,攫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黑恶势力。
(四)在各类涉税鉴证、评估、税收管理和税务检查中,为黑恶组织或个人充当“保护伞”的税务公职人员。
(五)其他涉税行业、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电话至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州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886-3810811或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州税务局纪检组:0886-3622515
(2)信件举报:举报信件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州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同心巷1号),邮编673100
(3)现场举报:直接到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同心巷1号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州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州税务局纪检组办公室当面举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怒江州税务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