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迪庆州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税务局设置国家税务总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稽查局,负责迪庆州辖区内税务稽查工作;设置国家税务总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一稽查局,负责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税务稽查工作。为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挂牌后,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22号,邮编:674499;国家税务总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22号,邮编:674499。
三、本公告自公布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