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确保“十四五”开好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1〕2号),结合临沧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织密织牢边境、社区、境外疫情“三张防控网”,千方百计、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面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常态化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向上汇报衔接,抓好中缅边境临沧段强边固防项目申报和实施。紧盯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五个一”工作要求,全面推动落实10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做好稳企、稳岗工作,全力稳住投资、消费、出口,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确保全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分别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落实)
(二)加快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创新驱动为主线,突出对缅开放、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持续深入推进“五大行动”,抓好99个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充实支撑项目,提升建设质量。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利用,培育和引进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科研院所、院士专家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全面提高特色资源转化能力。(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落实)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扎实做好脱贫地区的后续帮扶。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快建设一个“救助平台”,建立“产业帮扶全覆盖、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扶志扶智”三个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争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支持,深入谋划实施一批项目。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完善产业就业发展“双绑”机制,细化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全力抓好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实现“五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继续强化对搬迁脱贫人口的产业支持、就业帮扶,完善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服务,加强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强化因病致贫返贫的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争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支持。(市扶贫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坚定不移扩大内需
(四)实施投资项目提质提速行动。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启动实施投资项目提质提速行动,确保全市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着力调优投资结构,力争实现民间投资和产业投资占比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247亿元以上,城市建设投资94亿元以上,工业投资48亿元以上,水利投资19亿元以上,农业投资15亿元以上,教育体育投资12亿元以上,文化旅游投资10亿元以上,卫生健康投资8亿元以上。完善项目储备机制,推动落实“工作项目化”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2021年省、市“四个一百”重点项目计划和“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储备项目转化率达30%以上。各县
(区)、市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明确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清单,定期集中开工重大项目。对投资项目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市级前期经费、用地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落实)
(五)加强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位推动重大项目和各级班子领导“授全权、负全责”的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全面落实“一个重大项目、一名领导负责、一个部门协调、一支队伍服务、一套方案落实、一抓到底推进”的“六个一”项目机制;加强重大项目综合调度,明确重大项目建设目标、工作责任、保障条件;落实重大项目分层级逐级协调,每月定期调度重大项目,未经县(区)人民政府调度、未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未经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的事项,不得提请全市重大项目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围绕重大项目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限期办理、限期销号。建立土地要素保障机制,解决土地要素保障的问题短板,开展重点项目用地范围数据采集工作,完成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管理系统内项目的用地范围数据采集工作,摸清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能源局、临沧供电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落实)
(六)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建立市级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制定《临沧市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处置。优先把重大项目落实在批而未供土地上,坚持“以动为先”原则,督促项目业主加快闲置土地开发。依法回收的闲置土地,可以通过规划用途调整安排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生产要求、不改变原用途
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2021年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财政、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对建设进度滞后、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预算内投资项目或短期内难以实施、确需调整资金用途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按程序收回资金,调整用于其他重大项目。落实“发改部门梳理推介、银保监部门转送、银行自主审批”机制,协调金融机构在贷款规模、利率、期限等方面对重大项目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分别牵头;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临沧银保监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落实)
(七)促进传统消费升级。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鼓励优选各县区1—2户限额以上超市开展大型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地研究出台汽车、绿色家电、环保家居、电子产品下乡和以旧换新补助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特色农村休闲、旅游、观光等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升限,对2020年、2021年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大个体,市级财政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八)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实施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停车优惠等政策,除不能满足特定需求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文娱等线上消费新业态。鼓励企业运用5G、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实体商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满足个性化、定制化消费需求;引进社区电商企业,整合日用品购物、餐饮、生活缴费、家政、就业等服务资源,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O2O社区便民店建设,依托社区超市、便利店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社群营销、直播卖货等消费新模式,支持线上办展;鼓励线上企业推广移动“菜篮子”、门店宅配、无接触配送等新项目,引导企业建设共同配送服务中心和智能自提柜相结合的末端配送服务体系。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电商平台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能源局、市广播电视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九)提振文化旅游消费。4月底前,发放全年国家法定节日工会福利(慰问)消费券。鼓励各地包装“一节一景点、月月有热点”节庆旅游活动,落实国家和省推行节庆旅游活动门票减免措施。继续实施自驾游客油票补贴政策。策划“临沧人游临沧”“文化和旅游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增加旅游年票和一卡通发行力度,推出更多价廉景美旅游线路。实施文旅体育消费惠民政策,推出阅读、电影、演出、展览、健身、自驾等消费优惠措施。支持各地培育1—2条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丰富“深夜食堂”、文化长廊、庭院文艺展演、“大美临沧等你来”等夜间主题活动。(市文化旅游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稳定就业促增收。最大限度用好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稳就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企业,按照政策给予稳岗返还。对吸纳新增就业且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扩大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落实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以工代赈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依托云南省退役军人一体化服务平台,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网上招聘活动。开展新职业培训,将网约配送员、健康照护师、互联网营销师等新职业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十一)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聚焦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形成全市稳增长重要支撑。“绿色能源牌”方面,要加快“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前期规划工作,抓好以锗、高岭土、硅藻土等为主的优势矿产工业电力消纳工作,推动绿色能源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力争完成充电桩建设3000个,确保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积极推动临沧与缅甸电力互联互通,开工建设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二期项目。“绿色食品牌”方面,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品牌企业,创建1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园,培育7个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建设14个以上高水平产业基地,着力打造甘蔗、核桃和临沧坚果全产业链。加快推进与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着力打造云南最大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集散中心及面向南亚、东南亚农业双循环示范区。加快推进与上海鹏欣集团战略合作,推动肉牛全产业链发展。积极推动建设茶叶综合交易市场。抓好省级“名品名企”申报,全力争取省级“一县一业”、茶叶绿色发展以及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投资奖补等资金支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方面,主动融入“8字型”大滇西旅游环线,推进沧源国家级、临翔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佤山凤城”、翁丁老寨原址重建等项目建设,建成运营4个半山酒店,积极创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及若干康养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投资促进局、临沧供电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二)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持续推进新型工业化三年攻坚行动,加快构建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新兴产业、进出口加工业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3+1”现代产业体系,年内储备重点工业项目100个以上,力争工业招商引资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实施园区提档升级行动,深入推进“一园一主导”和全产业链聚集发展,加快临沧工业园区申报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凤庆产业园区建设全国第一个核桃全产业链加工利用示范区、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打造全国一流甘蔗全产业链加工利用基地步伐,力争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加大市、县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力争筹集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加大对园区建设、项目投资、企业发展等方面支持力度。落实县(区)党政“一把手”抓工业化述职制度,创新开展企业困难问题交办督办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三)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全力推进甘蔗、茶叶、核桃、临沧坚果、蔬菜、畜禽、中药材、锗、高岭土等产业全产业链和进出口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实行“搭建一个工作专班、拟定一个总体实施方案、梳理一张问题清单、确定一批项目和重点事项、制定一张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围绕全市产业布局,组织开展各县(区)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专业研究,做实产业链全景图、技术路线图、应用领域图、区域分布图、招商项目库、招商对象库“四图两库”,分县(区)制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2021年每个产业链储备项目不少于20个,分别筛选5个以上项目开展上门招商,争取每个产业链至少有1个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精深加工产业项目落地开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四)加大企业数字赋能改造支持力度。鼓励工业企业采用自动化设备和信息化系统,3年内实现60%规上制造企业数字化改造。优先支持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上云用数赋智”计划,对“上云”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费用减免,所获省级减免费用据实统一兑付到符合条件的云服务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制定完善《临沧市“十四五”数字经济与区块链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临沧市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及标准规范》、《临沧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目录》等若干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措施,以资源引企业、市场换产业、应用促发展推动“数字临沧”建设,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用“数字”为临沧经济赋能、为发展提质、为治理增效。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新建成5G基站1265座,完成2020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实现全市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以及火车站、机场、客运站、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5G网络良好覆盖。推进5G在虚拟现实、城市治理、政务服务、交通、物流、教育、医疗、文化、广电、会展和智慧火车站、智慧乡村旅游、智慧边境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播电视局、市能源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临沧供电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
(十六)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放开全市城镇地区户籍迁移限制,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移民户口迁移。有序实施城市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6个以上,惠及居民1万户左右,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棚户区改造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主城区谋划建设城市更新试点项目。新开工建设海绵城市2.3平方公里,完成8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至少建成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巩固提升凤庆、沧源“美丽县城”建设成果,配合省级开展“云南省美丽县城”回头看,年内争取一个以上县城获得“云南省美丽县城”称号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落实财政资金直达工作机制,增强财政困难地区兜底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继续抓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1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个精品示范村、1000个美丽村庄。开展10大名品名企评选活动;实施好中央、省、市三级扶持的140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推进现代宜居新农房建设,结合农村“安居贷”推进农村城镇化,全市实施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3.75万户。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农村垃圾、改厕和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海绵乡镇、海绵村庄建设。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推动工商资本和人才下乡。(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八)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坚持“以绿水青山为形,以乡愁乡韵为魂”的理念,以“乡村、休闲、自驾、高端”为目标,聚焦“健康、乡村、秘境”主题,全面提升“吃、住、行、游、购、娱、网、厕”八大要素,发展“茶旅”“农旅”“自然山水”“传统村落”等多元乡村旅游。全力推进10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确保乡村旅游总收入增长15%。(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九)加大企业降成本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应缴纳的所得税,可延缓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4月30日。积极引导市内企业参与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内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9亿千瓦时。落实国家和省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政策。开展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开工建设临沧火车站、云县火车站物流园区,推动将“公铁联运”业务延伸至孟定清水河口岸,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联运成本。继续实施通过议价方式给予铁路运价下浮优惠。进一步降低公路运输服务收费,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乱收费等行为。(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临沧供电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落实)
(二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做到按照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2020年底适当延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确保2021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不高于2020年。持续推广“小微快贷”“信易贷”“一部手机云企贷”“银税互动”等信用贷款模式,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试点推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主办银行制,帮助更多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综合运用融资担保、再贷款、“信易贷”等方式,建立健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补助等机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进金融、税务、市场监管、法院、电力、医保等信用信息依法共享,提高银行机构审贷精准性和效率。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和新兴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审查机制,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强化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增加贷款投放。聚焦重点园区投放贷款,争取2021年新投放园区贷款18亿元以上。(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临沧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临沧供电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继续实施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持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户。对年内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积极争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一批新上规企业,以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的项目,促进在产业链上下游培育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的优强中小企业。积极培育申报省级“百户优强民营企业”“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落实)
(二十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积极争取省级研发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加大研发投入,重点给予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推动重点园区创新发展、培育引进创新型企业、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引培等方面支持。年内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建立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5个,培育认定市级科技创新人才40名,创新团队3个,选派科技特派员50名。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争取省级对新创建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支持。(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七、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三)打造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前沿阵地。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订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推进与缅甸等南亚东南亚周边国家开展双多边经济技术、投资、服务等合作。深入落实习近平主席访问缅甸成果,围绕“八个跨境”推动制度创新。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启动共建中缅(清水河)边合区核心区建设,争取将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列入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试点。持续推动口岸扩大开放,推动孟定清水河口岸持护照通行常态化。加快推动南伞口岸和清水河口岸第二通道对外开放,加快援建缅甸滚弄大桥建设。加快临沧(清水河)陆上边境口岸型物流枢纽建设,推动孟定区域性国际化新兴口岸城市建设。(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事办、孟定海关、沧源海关、南伞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落实)
(二十四)推动对外经贸合作。落实云南省新时代深化和扩大对外开放政策要点,加快“一口岸多通道”建设,推进人员、货物通关便利化。充分利用“一带一路”项目冠名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助推“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云南省与浙江、四川两省合作框架协议涉及临沧工作事项,组织引导企业借助进博会、广交会、南博会、边交会等贸易促进平台抢抓订单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企业利用线上展会、电商平台等开展线上推介、在线洽谈和线上签约,建立市场营销网络优势,巩固缅甸市场份额,拓展东南亚和欧美市场。加快边民互市贸易开展边民互助组织管理工作进程。深入推进缅北农业合作开发。加大服务领域招商引资力度,对于具有一定规模且实现较快增长的外贸主体给予资金支持。对进口国家鼓励类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等产品的企业给予申报货款贴息支持,每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外事办、市投资促进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孟定海关、沧源海关、南伞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八、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和“红黑榜”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每年开展一次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导向性作用,开展溯源分析和存在问题整改,加大评价结果运用。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力争与省级同步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依托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落实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要求。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认真组织实施证明事项和企业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公平竞争制度审查常态化规范化,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巩固和规范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化建设。(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查力度,对重点工作、进展较慢的工作适时开展督查;各责任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担当作为,形成合力;各县(区)各部门每季度末15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市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并适时通报。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