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云南所属地市保山市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18-07-05
【字体:

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20年2月14日)。


为了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对成立以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有1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保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规定

2015年5月15日

保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文件解读(点击显示/隐藏)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