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收回瑞丽市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公告的解读
按照“更适合州局统一承担的服务或执法事项不再下放”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降低执法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收回瑞丽市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2016年州局试点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市局,主要解决了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和退税机关所在地之间往返跑的问题。目前,德宏已经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退库,实现了德宏州区域范围内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退(免)税退库全流程无纸化的三个全覆盖,办理出口退(免)税事宜均实现了网上办税方式,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在芒市、瑞丽两头跑的现实问题。且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专司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管理,专业团队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更加规范和专业,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有利于更好的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要求。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明确了自2019年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收回瑞丽市税务局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瑞丽市税务局不再受理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瑞丽市辖区的外贸企业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受理出口退(免)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