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六个派出机构正式成立,并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为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六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连然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金方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草铺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以上六个派出机构挂牌后,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机构、局轨和编号。
二、各派出机构职责及办公地址
(一)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工作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安宁市安温路14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安宁市辖区内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及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安宁市安温路14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连然税务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连然街道办、县街街道办、八街街道办、安宁职教园区辖区内除重点税源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连然街道。
办公地址:安宁市安温路14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金方税务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金方街道办、太平街道办、太平新城管委会辖区内除重点税源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安宁市昆钢建设西路14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草铺税务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草铺街道办、禄脿街道办、安宁工业园区辖区内除重点税源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安宁市草铺街道人和路23号、25号、27号。
(六)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温泉街道办、青龙街道办、温泉管委会辖区内除重点税源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安宁市温泉街道龙潮路。
三、本公告自2018年10月3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