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为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挂牌后,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123号。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346号。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昆明市盘龙区长春路吹肖巷口5号。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址为昆明市西山区云兴路58号。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地址为昆明市呈贡区富康路12号。
三、本公告自2018年9月28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