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局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的通知》(豫税函〔2020〕22号)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际就是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实际面临的税收环境,包括税收政策环境和税收征管环境。税收营商环境的宏观目标是减少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与政府及其他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促进现代化税收体系构建,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减轻企业负担。扩大首席税务服务官服务范围,是信阳市税务局落实好总局“四力”要求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快速响应复工复产企业的共性与个性涉税需求,有利于分类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对于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确保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现疫情防控与税收工作双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职责
首席税务服务官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税收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支持复工复产、发票供应、顺畅办税等方面。主要包括:
(一)点对点宣传辅导税收优惠政策;
(二)保障企业发票供应;
(三)确保企业非接触式办税顺畅;
(四)及时了解企业的诉求,快速解决企业涉税问题。
(五)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制度,持续优化纳税缴费服务,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服务范围
各县(区)税务部门在原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重点民生保障企业、外资外贸重点企业以及重点税源企业的基础上,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民营中小微和本辖区内重点税源的大型企业的情况,在保证服务质量不下滑的基础上,扩大首席税务服务官的服务范围,为更多需要的企业配备首席税务服务官。
四、人员配备
首席税务服务官由正式税务干部担任,市县两级主要负责人及所有党委委员均需作为首席税务服务官。每名首席税务服务官服务的企业数量不再做限制。由主管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担任首席服务官的,可以同时明确1名具体联络员。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建立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是面对疫情影响,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企业发展的重点服务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落实好此项服务制度作为税务机关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力戒形式主义。服务过程中应力戒形式主义,做到“四少四多”,即尽量少要数字、多记困难问题,少送政策全文、多推有效条文,少讲专业术语、多言通俗解读,少用文字描述、多发图片截图,真正实现“有事您招呼、无事免打扰”。
(三)“非接触式”服务。为认真落实疫情防要求,各单位要积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沟通联系渠道开展数据采集、政策问答、需求调查等工作,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更优的“非接触式”服务方式,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税政部门、信息技术部门应加大对基层、对首席税务服务官的支持力度,第一时间推送政策、第一时间反馈响应。要加强与发改、工信、国资委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强化市、县二级联动,提升税收服务大局的能力。
(五)责任到人、服务到位。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思维观念,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整改措施,提升服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努力增强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压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7日